浙江东方: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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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23-008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2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 东方 0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9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说明:2022 年度,公司拟分
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269,815,137.87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发展阶段,旗下金融企业一方面不断夯实传统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
积极准备和开展各类创新业务,对资本投入需求较大。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情况制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
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利
润总额为 132,389,564.94 元,净利润为 183,221,044.23 元,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按净利润的 10%计提盈余公积 18,322,104.42 元,加上年初分配利润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
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
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2 年度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9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415,381,49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净利润的比例为 28.50%,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 2023 年。
   公司 2022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46,721,516.64 元的比例为 28.50%,未达 30%具体原因
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作为省属国有上市金融控股公司,旗下所开展的信托、保险、期货等多
项业务均处于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的发展
与净资本规模密切相关,资本实力很大程度上是一家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
体现,也是衡量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依据。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正处于金控平台打造的成长发展阶段,旗下金融企业一方面不断夯
实传统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准备和开展各类创新业务,扩展发
展空间。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公司将建立可持续的、市场化的资本补充机
制,为提升旗下金融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提供充足的资本支持。另一
方面,公司将积极拓展与现有业务兼具协同效应和市场前景的新业务领域作为未
来发展重点,进一步丰富金融版图,培育新发展动力。
  (三)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及旗下金融企业发展的资本主要来源于经营积累的自有资金及资本市
场融资。公司账面留存未分配利润为公司历年滚存的经营积累,未来一方面主要
用于支持旗下金融企业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用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和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
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利润分配有关规定,符合上交所及证监会提出的有关现金分红文件的精神,近三
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发
展阶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议案后,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
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每股收益
状况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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