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及可能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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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仅用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章使用。]
独立董事:
郭志宏 杨晓勇 张建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