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
茂泰”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2 年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促进了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完善。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李小华和非独立董事孙晓鸣,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李英担任。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为2/3,各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主任委员李英为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具备会计
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名称
二届六次 2022-3-10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二届七次 2022-4-25 1、《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届八次 2022-6-27
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二届九次 2022-8-24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届十次 2022-10-27 1、《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上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该事项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天健所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评估,认为:天健所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
且符合独立性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
的审计工作;天健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
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
的审计工作;在对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天健
所能够恪尽职守,按规定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
天健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阅、检查了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并要求审计部门制订
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并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报告及
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内控制度的制订、修订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
予了指导。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
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
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同时公司应结合实际经营需求,继续深化
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和
监督力度,更好地控制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
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
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促进公司财务相关
事项更加规范,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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