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敏电子
股票代码:603936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刘燕平
住所:梅州市梅县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谢建中
住所:梅州市梅县区
股份变动性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主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其签署本报告无需获得相关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
减少在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刘燕平女士、谢建中先生
上市公司/博敏电子/公司 指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总
指
变动 股本增加被动稀释以及减持公司股份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燕平)
姓名 刘燕平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14021967******48
住所 梅州市梅县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谢建中)
姓名 谢建中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1402195******13
住所 梅州市梅县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说明
股东刘燕平女士、谢建中先生系夫妻关系,根据《收购办法》的规定,刘燕
平女士、谢建中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刘燕平女士持有公司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93%,两人合计持股比例为 12.2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4 日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及其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上市公司
股票的意向。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票将遵守其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规定。同时
也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9,616,52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21%。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 315,038,283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38,705,8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2.29%。2020 年 3 月 5 日至 3 月
时总股本的 0.70%;2020 年 6 月 4 日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6,015,313 股,公
司总股本变更为 441,053,596 股;2020 年 8 月 3 日至 8 月 14 日期间,谢建中先
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3,79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86%;
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9.0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 月
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127,011,007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至 6.2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博敏电子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电话:0753-2329896
传真号码:0753-2329836
联系人:黄晓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燕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
谢建中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省梅州市
上市公司名称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东升工业园 B
区
股票简称 博敏电子 股票代码 603936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刘燕平、谢建中 梅州市梅县区
住址
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是□无√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大
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合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38,705,800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
持股比例:12.29%
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39,616,520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6.2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否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否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不适用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燕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
谢建中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