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3-011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
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更换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函》,光大证券作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谭轶铭先生、方瑞
荣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
年12月31日结束。
现因方瑞荣先生个人工作调整不再适合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
督导保荐工作的有序进行,光大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胡宇翔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接替方瑞荣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
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为谭轶铭先生、胡宇翔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方瑞荣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胡宇翔先生简历
胡宇翔 :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律师。任职期间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了博汇股份(300839)、中亚机械(300512),
惠云铁业(300891)等IPO项目的上市辅导和尽职调查工作,熟悉企业改制、首次公
开发行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