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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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3-014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十二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
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
告如下: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
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连选可连
任。独立董事不得连续任职超过 6 年。
  二、董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
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
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表样本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选人;
有权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董事候选人;
有权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公告确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
关文件;
资格、推荐人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
人选,将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
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履历表、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
所进行备案审核;
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
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
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
起未逾 3 年;
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
未逾 3 年;
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
足下述条件:
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
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取得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
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
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
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
东单位任职;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9)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的;
 (4)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职务的;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6)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事候选人,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未取得
资格证书的,则提供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的承诺书;
  (4)根据规定,提交董事候选人承诺与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
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具体文件可以向公司
董办索取;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6)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
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
  联系人:何星
  联系电话:0668-2246332、2246331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 号公司办公大楼八楼
 邮政编码:525000
  特此公告。
 附件:
表。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身份证件号码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信息
                    出生
     姓名                               性别
                    年月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公司公
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 历、
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
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等情况的说明)
推荐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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