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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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1
关 于 佳 沃 食品 股 份有 限 公司
XYZH/2023BJAA11F0024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沃食品
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4 月 4 日出具了 XYZH/2023BJAA11B0097 号带持续经营事项段
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佳沃食
品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佳沃食品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
性及完整性是佳沃食品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佳沃食品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
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佳沃食品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
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佳沃食品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佳沃食品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
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
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佳沃食品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佳沃食品公司为 2022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忆申
中国 北京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