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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王全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每次召开会议前,本
人都预先对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
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在会议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
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
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本人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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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与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利润分配、《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202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2022 年度接受关联方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开展短期理财业务、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说明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聘任财务总监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发表了专项意见。
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相关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司签署托管协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按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制度要求,积极参与了委员会的会议,并就公司
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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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实施,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
告、续聘审计机构等方面。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过程中,与公司财务负责
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
阅,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为本人参会提供便捷。本人通过
视频参会、电话和网络沟通的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内审部门保持密切
联系。同时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
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以及外
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参考建议,有效的发挥独
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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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
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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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王全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