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3-013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赵茂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2-088),持有本公司股份5,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4.50%)的董事赵茂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赵茂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
函》,截至2023年4月6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增加的股份。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赵茂华 月 8 日至 21.83 173,900 0.1449
交易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赵茂华 21.20 21,600 0.0180
交易 月 16 日
合计 195,500 0.1629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股) (股) 比例(%)
(%)
合计持有股
赵茂华 5,400,000 4.5000 5,204,500 4.3371
份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
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
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