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范围
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董事、
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
监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畜牧师等。
第二条 薪酬管理原则
营业务相挂钩。
第三条 薪酬结构
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
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注 2: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
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
额 50%;绩效年薪占年薪总额 50%,其中 30%为月度绩效奖金,20%为
年度绩效奖金。
第四条 年薪发放方式
第五条 年薪标准
年薪总额
职 务
(税前,人民币元)
董事长、总裁 1,319,851——2,103,641
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 919,641——1,465,767
副总裁 640,783——1,021,311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畜牧师 446,483——711,625
监事会主席 338,544——539,588
第六条 超额奖励
在公司超额完成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与个人贡献度挂钩
的一种特殊奖励,具体按激励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七条 福利
参考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第八条 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职务津贴管理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享受职务津贴,独立董事津贴和外部
董事津贴为 200,000 元/人/年(税前);内部董事津贴为 120,000 元
/人/年(税前);监事津贴为 80,000 元/人/年(税前)。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职务津贴考核内容,对享受职务津贴人员
每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并将核实的情况报董事长批准后,按每
月发放。
第九条 其他
监事会、培训及参加公司项目考察活动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4)被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代扣代缴。
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效履职之月起实施,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标准》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