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召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担 是否履
担保对象名称 审议程序 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 担保类型 担保期
保额 行完毕
佛 山 市 国 星 半 2017 年第二次临
连 带 责 任 2018 年 6 月 12 日
导 体 技 术 有 限 时股东大会决议 30,000 10,000 4 年 是
保证 -2022 年 5 月 27 日
公司 公告
公司已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并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报
告期内,公司在审批额度内开展相关担保业务。除上述为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外,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任何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其他对外担保情形。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违
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
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和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结合对公司的调研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
的要求,且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活动均按照内部
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内部控制在公司得到严格、充分、有效的实施,保障
了公司稳健发展。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
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与公司及
行业未来发展的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饶品贵 李伯侨 汤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