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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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6 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本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
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韵达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 韵 达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2]240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4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期限 6 年。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
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本 次 发 行 可 转 债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45,000 万 元 , 发 行 数 量 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2.15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0 日,T-1 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
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上合称“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
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
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73,500.00 万元。当包销比
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
与公司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
行。
   联席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原股东优先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及包销金
额汇总,按照承销协议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发行对象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
〔2022〕587 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生的库存股外,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持有公司 A 股普通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8462 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精确算
法原则处理,即每股配售 0.008462 张可转债。
   公司现有总股本 2,902,263,500 股,其中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为 2,895,263,5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
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为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高效、便捷、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
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
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办理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等具体事宜。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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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韵达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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