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72,192,82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捷邦科技 股票代码 30132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统龙 肖罡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
办公地址
传真 0769-81238600 0769-81238600
电话 0769-81238603 0769-81238603
电子信箱 terence.li@jpond.com.cn terence.li@jpond.com.cn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
电脑、智能家居、3D 打印、无人机等消费电子领域。公司能全程参与大客户新产品导入过程,具备研发驱动生产的一站
式综合服务能力。同时,公司在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业务基础上,开发出在力学、导电等方面有相对优势的碳纳米管产
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领域,可提升锂电池的能量密度及改善循环寿命。
公司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已实现多种材料精密复合,实现了散热、连接、保护、防干扰、防尘、绝缘、标识、
遮光、减震、缓冲、密封、导电、支撑、屏蔽、紧固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公司已深度融入了终端品牌厂商产业链,
全程参与终端品牌厂商的新产品导入全过程,能够从设计理念开始完成其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开发设计任务,能够为客
户提供包括产品设计研发、材料选型验证、模具设计、试制、测试、量产等一系列服务。
目前公司直接客户主要为富士康、比亚迪、伟创力、蓝思科技、广达电脑、仁宝电脑、可成科技等知名制造服务商
或组件生产商,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谷歌、亚马逊、SONOS 等知名消费电子终端品牌。苹果在 2019 年 3 月、2021 年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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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锂电池领域,公司已开发出在力学、导电等方面有相对优势的碳纳米管产品,该产品能够提升锂电池的能量密度
及循环寿命。公司目前已经成为鹏辉能源、久森能源、拓邦新能源、塔菲尔、多氟多等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宁德时代、
比亚迪已取得供应商代码,其中宁德时代已经少量供货,比亚迪已完成相关项目中试测试。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采购部门,由其负责原材料、模具及生产设备等主要采购事项。公司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主
要原材料包括单/双面胶、五金、保护膜、石墨、泡棉、导电胶、离型膜等,总体上采购实行“以产定购”模式,根据销售
订单及客户给予的需求预测数量,结合原材料的库存情况、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申请与审批、采购实施、采购验收、供应商管理、供应商评价等环节有着严
格管控。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原材料、模具、生产设备等的及时供应。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销售订单及客户给予的需求预测数量安排生产。
公司在综合考虑订单交货期、需求数量及运输周期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生产能力、原材料备货情况合理制定生产
计划。公司制造管理部根据生产计划,具体组织协调生产过程中各种资源,对质量、产量、成本、良率等方面实施管控,
保证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对供货方式、结算方式、质量保证等条款进
行约定;客户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发出订单或供货计划,约定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
协议及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
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积极与客户和终端品牌厂商进行技术交流和沟通,获取相关需求,实现快速响应。在多年
来与客户和终端品牌厂商合作的过程中,公司在技术、工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在终端产品
更新换代的同时能够不断满足客户和终端品牌厂商的产品需求,增强了客户粘性。
(1)采购模式
公司碳纳米管产品原材料总体上实行“以产定购”模式,根据销售订单及需求预测的方式,结合原材料的库存情况、
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
(2)生产模式
公司碳纳米管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结合需求预测的生产模式,以保证生产计划与销售情况相适应。
(3)销售模式
公司碳纳米管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领域。下游的动力锂电池及数码锂电池厂商对供应商
有严格的考核标准及品质控制要求,需要对候选供应商进行较长周期的评估认证,并经过多轮的样品测试才能成为其合
格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总资产 1,729,545,388.94 908,718,732.76 90.33% 716,334,484.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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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1,034,452,364.01 1,001,232,729.04 3.32% 856,631,481.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3,225,531.97 85,433,864.45 9.12% 75,992,172.9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2,179,187.16 166,150,652.91 -113.35% 15,764,141.89
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53,450,639.02 213,647,304.82 354,869,980.16 212,484,44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2,574,308.16 25,054,161.46 43,000,816.25 2,596,246.1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4,246,979.32 24,218,794.43 -34,307,152.20 32,156,149.93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 持有特
报告期
告披露 别表决
报告期 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日前一 权股份
末普通 权恢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股股东 的优先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普通股 总数
总数 股股东 数
股东总 (如
总数
数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捷
境内非
邦控股
国有法 55.41% 40,000,000 40,000,000
有限公
人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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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捷
邦投资
境内非
合伙企
国有法 6.60% 4,761,905 4,761,905
业(有
人
限合
伙)
广州君
境内非
成投资
国有法 3.96% 2,857,143 2,857,143
发展有
人
限公司
共青城
捷邦投
境内非
资合伙
国有法 2.42% 1,746,032 1,746,032
企业(
人
有限合
伙)
长江晨
道(湖
北)新
能源产 境内非
业投资 国有法 2.13% 1,535,865 1,535,865
合伙企 人
业(有
限合伙
)
中信建
投证券
-中信
银行-
中信建
投股管
家捷邦 其他 1.72% 1,243,194 1,243,194
科技 1
号战略
配售集
合资产
管理计
划
国信资
本有限 国有法
责任公 人
司
宁波天
睿企业
境内非
管理合
国有法 1.17% 843,882 843,882
伙企业
人
(有限
合伙)
共青城
业峻鸿
成投资 境内非
合伙企 国有法 0.99% 717,300 717,300
业(有 人
限合伙
)
银华基
金-农
业银行 其他 0.70% 505,293
-银华
基金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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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精选
合资产
管理计
划
业,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签有《一致行动人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2、深圳捷邦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为殷冠明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捷邦控股有限公司间存在关联关系及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致行动关系。3、广州君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共青城捷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林琼珊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控制的企业,林琼珊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 年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