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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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由 40.56 元/股调整为 39.96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和职务在公司协同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6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31)。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3)。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归属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1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5 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
标,公司合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32,95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及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
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已获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5 名激励对象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
达标,公司合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07,55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0.56 元/股调整为 39.96 元/股。
   二、本次调整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
以未分配利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做相应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
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40.56- 0.6]÷(1+0)=39.96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
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
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董事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新
产业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新产业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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