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冠峰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博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是,已对新产业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各类信息披露文件均及时进行了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防止关联方占用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及规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范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相关的内控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公司已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是。2022 年内,公司披露了《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2 年半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露文件一致 并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及时披露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
告》。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列席 2 次,其他已阅会议文件。
新产业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项目 工作内容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亲自列席 0 次,其他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亲自列席 0 次,已阅会议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7 月 29 日
宏观经济、行业监管与资本市场发展情况;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监管动态与案例分享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新产业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
红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饶微及其一致行
动人饶捷、胡毅、徐定红、翁先定、刘鹏、丁晨柳、张
小红、胡大光、刘海燕、李婷华、张蕾、宋洪涛、蒋莉 是 不适用
莉、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员工股东李岚、尹力等合计
盛、众怡嘉康、边昊、文硕等合计 38 名对股份限制流通
及自愿锁定作出承诺。
西藏新产业及翁先定、饶微及其一致行动人饶捷、胡毅、
是 不适用
徐定红、天津红杉及其一致行动人红杉铭德对持股 5%以
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
公司、西藏新产业、翁先定、饶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依法不能持 是 不适用
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外)对稳定公司股
价作出承诺并披露了具体措施。
公司、西藏新产业及翁先定、饶微、除饶微、翁先定以
是 不适用
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服务机构对依法
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作出承诺。
利润分配原则的承诺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首
是 不适用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其中对公
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约定。
新产业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西藏新产业、翁先定、饶微、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作出承诺并披露相关措施。
公司、西藏新产业及翁先定、饶微、董事、监事、高级 是 不适用
管理人员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及实际控制人翁先定、持股 5%
以上的其他股东天津红杉及其一致行动人红杉铭德、饶
是 不适用
微及其一致行动人饶捷、胡毅、徐定红,以及现任董事、
监事及高管人员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 。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及实际控制人翁先定、持股 5%
以上的其他股东饶微及其一致行动人饶捷、胡毅、徐定 是 不适用
红,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诺函》 。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对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
或“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
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以下无正文)
新产业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冠峰 高 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