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软件: 凌志软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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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0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
简称“众华所”)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
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所自 1993 年
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59 人,注册会计
师共 31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众华所 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4,763.86 万元,审计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44,075.2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7,476.38 万元。
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
户共 5 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5,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
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众华所尚未实际承
担连带责任。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
任。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所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 3 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 1 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众华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9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
(涉及 2 人)和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涉及 24 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磊,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3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永捷,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明,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
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 万元(含税),对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8 万元(含税),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7 万元(含税)。2022 年度审计费
用系按照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较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持平,审计收费维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众华所执行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
进行了评估。
  审计委员会审查后认为,众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项目
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
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专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众华所
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3 年财务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众华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
真、全面的审查,综合考虑众华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等情况,我们认为众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项目人员具
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
众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众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资质,项目人员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众华所
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
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允
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众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

    公司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
众华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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