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 爱玛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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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
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露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
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 2023 年 4 月 3 日公示期满除 2 名拟激励对象离职,预留部分激励对象
由 328 名调整为 326 名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
  二、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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