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终止
的核查意见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终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符
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1 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