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协议签署概况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交工地下”)、浙江华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速建设”)与浙江
路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组成联合体以公开招投标方式成功中标台州市仙居县城西区
块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合作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项目中标的公告》(2023-005)。
近期,下属公司及联合体各方与仙居县高铁新城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台州
市仙居县西区块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合作方与仙居县
高铁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仙
居县高铁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占股 10%,社会资本方占股 90%。浙江交工占项目公
司股权的 2%,出资金额 200 万元;交工地下占项目公司股权的 7%,出资金额 700
万元;华速建设占项目公司股权的 1%,出资金额 100 万元。合作范围内项目总
投资为 5,413,655,600.00 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合作范围内项目总投资额度
求和融资要求)。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为项目公司的资本
公积,项目资本金由各方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加。
联合体成员浙江路产城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数
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制,上
述联合体成员为公司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本次下属公司
对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金额合计约 1,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0.10%,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合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仙居县高铁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业;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城市
绿化管理;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乙方一:浙江路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
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乙方二: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路管理与养护;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
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
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
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
属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建筑工程用机械销
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乙方三: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
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
用机械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
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市政设施管理;建筑砌块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
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勘察;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
简支梁产品生产;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经
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五)乙方四: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开发、销售、施工,计算机系统工程、信息系统工程及公
路配套系统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技
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销售,防雷系统设计与安装。
(六)乙方五: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划、科研、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综合类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
理工程的勘查、设计、评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程测绘,开
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工程材料试验,工程检测(上
述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证书经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
图文制作,土工材料试验,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的设计,水土
保持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乙方六:浙江华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建设工程监理;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
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体
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
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联合体出资暂定情况:社会资本方与仙居县高铁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共
同出资在仙居设立项目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90%和 1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
为 10,000 万元.根据社会资本方联合体协议,浙江路产城发展有限公司拟占项目
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为 79.2%,出资 7,920 万;浙江交工拟占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
例为 2%,出资 200 万元;交工地下拟占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为 7%,出资 700
万元;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占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为 0.5%,出资 50
万元;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占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为 0.3%,出
资 30 万元;华速建设拟占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为 1%,出资 100 万元。
(九)联合体出资暂定情况:浙江路产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按股权比例及出
资计划进行出资,牵头负责项目公司组建,项目公司整体的融资、组织、管理、
协调以及运营工作;浙江交工负责按股权比例及出资计划进行出资,参与项目公
司组建、融资、组织等工作,负责本项目市政工程施工;交工地下负责按股权比
例及出资计划进行出资,参与项目公司组建、融资、组织等工作,负责本项目部
分建筑工程施工;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按股权比例及出资计划进行出
资,参与项目公司组建、融资、组织等工作,负责本项目部分机电工程、电子与
智能化工程施工、软件开发与实施、数字化与智慧城市功能实施等工作;浙江数
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按股权比例及出资计划进行出资,参与项目公司组
建、融资、组织等工作,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华速建设负责按股权比例及出资
计划进行出资,参与项目公司组建、融资、组织等工作,负责本项目部分建筑工
程施工。
三、项目合同主要内容
路,南至南五路,西至县职。业教育中心,北至环城南路。总用地面积约 4010
亩;本项目实际合作范围以县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批复或备案的文件为准。
本项目运用“区域整体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的开发理念,项目合作内容包
括:1.规划设计咨询;2.项目用地开发整理投资;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
资建设;4.产业导入及城市运营。本项目实际合作内容以各子项目经批复或备案
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06 亿元,项目用地整理费用 39.26 亿元,预备费 2.10 亿元。
考虑项目公司拟承担的项目用地整理费用最高金额为 10 亿元,则根据本项目投
资合作边界条件,合作范围内项目静态总投资预计为 54.14 亿元,其中工程费用
的策略,按照“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根据联合开发的开发理念,采用
合作开发模式推进,实行市场化运营,项目在合作范围内自求平衡。即甲方公开
招标采购乙方,甲方与乙方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投融资、建
设和运营管理,并有权根据《项目合作协议》获得合作费用。项目公司完成本项
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义务,甲方完成支付义务,项目公司将约定的项目设施完好无
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
发现问题及时责令项目公司限期改正。
到本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
下的合作期的义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义务协助乙方从有关政府部门获得、保持或续延所需的与项目有关的相关批准.
政策。
公司注册资本和项目资本金差额部分。
工图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所必需的批准。
计和施工工作。浙江路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融资、组织、管理、
协调等事项,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浙江
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华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工程的建设。
注册资本和项目资本金差额部分,与甲方在台州市仙居县组建项目公司,并派出
人员经营管理项目公司。
承诺的条件,同时应满足项目建设管理、经营管理的需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项目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项目施工总负
责人等)在合作期内不得更换。
立而减少或降低。
链中断,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工程建设正常实施。
金。
且乙方对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中乙方的义务相互之间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作为仙居县推进高品质城市建设的起步区、未来的核心区,城西区块
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建成后将成为连山通水的仙居门户、共享创新的城市客厅、全
民友好的温暖家园,公司也将全面助力改善山区人民人居环境、促进山区城市发
展。
下属公司与浙江路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成功中标本
项目并与仙居县高铁新城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
局,能够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
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签署的条款为准;
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