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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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4 月 3 日、4 月 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已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
相关发行文件;
“巨灵 AI 开放平台与大模型差异”及“多模态应用”等相关情况。面对客户千
行百业的智能化碎片化需求,公司持续致力于提升方案开发和交付能力,构建了
由巨灵平台、算子组件、通用解决方案和行业解决方案组成的四层技术体系,提
供端到端的高效场景化方案定制开发能力,关于“巨灵”AI 开放平台的更多介
绍可查看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目前,公司对大模型的技术研究尚处于预研阶段,相关技术仍主要用于公司内部
训练与标注工作,视频大模型在行业应用落地时间及落地效果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构,公司目前拟围绕控股子公司杭州华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股权激励等相关
增资事宜,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消科技”)的另一股
东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华消科技部分股权转让给华消科技
员工持股平台及核心管理者。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上
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
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
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公司业绩信息;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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