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3-04-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共有 5 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占
比超过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5 名独立董事
均为在经济金融、行业监管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简历
如下:
  胡平西先生,1953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胡平西先生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漠河县支行办事员、副
股长、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鄞县支行信贷股副股长;中国
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信贷科副科长、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浙
江省分行人事处处长、外汇管理处处长、纪委书记、副行长;中国
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局长;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湖
北省分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家外汇
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
年 3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贝多广先生,1957 年 5 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中国人民大
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财政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证券业协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顾问,仁达普惠(北京)咨询有
限公司董事长。贝多广先生历任财政部国债司副处长,中国证监会
国际部副主任,JP 摩根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一创摩根证券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副董事长;
  李浩先生,1959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李浩先生历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行长助理,上海分行行
长,总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曾兼任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联消费金融
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会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会员理事及兼职副会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理事等职;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洪佩丽女士,1964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洪佩丽女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资银行监管处处长,
原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副局长,原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党委书
记、局长,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财兴投资有限公司联席
董事长,财信投资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执行董事;2020 年 4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
  王维安先生,1965 年 7 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浙江大学金
融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 151 人才工程第二层次
学科带头人;中国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国
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咨询专
家;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会议情况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会议 6 次,其中定期会议 4 次,临
时会议 2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1 次,其中战略委员会会议
管理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 1 次,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 2 次。
议。在会议期间,我们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听取高级管理层工作汇
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围绕公司战略发展、风险管理、内部控
制、关联交易管理等事项发表专业的意见建议,对重大事项审慎决
策。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胡平西    6    4       2        0    0     否
贝多广   6    4       2        0    0     否
 李浩   6    4       2        0    0     否
洪佩丽   6    4       2        0    0     否
王维安   6    4       2        0    0     否
独立董事   战略    关联交易    风险管理       审计    提名    薪酬    消费者权益
 姓名    委员会   控制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保护委员会
胡平西    3/3     -      4/4       5/5    -     -      -
贝多广     -      -       -         -    2/2   1/1    2/2
李 浩     -     4/4      -        5/5    -     -      -
洪佩丽     -     4/4      -         -     -    1/1     -
王维安     -     4/4     4/4        -    2/2    -      -
  注:上述数字为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按照相关要求,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
情况的同时,重点关注公司的各类重大事项,严格核查有关材料,
积极了解事项背景及进展,审慎发表独立意见。
制评价报告、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已发布的相关公告)
                         。
  (三) 现场办公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真听取公司高级管理层经营管理情况汇报,商讨行业发展趋势、金
融科技应用、全面风险管理等议题,评估董事会相关决议落实情况,
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
我们严格遵守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议
案,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
小投资者利益。
汇报,走访企业客户,通过贴近基层掌握第一手情况,加深对公司
经营实际的了解。此外,我们还定期审阅《要情简报》《风险监控
报告》《关联交易报告》等经营分析报告,密切关注行业发展、监
管政策和公司经营方面的最新动态,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四) 2022 年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听取了高级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管理状况
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督促会计
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五)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深入了解有关
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
  二是督促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各项披露文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重要信息;
  三是督促公司做好投资者沟通,通过多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
好互动,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宣导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成效等正面
信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六) 其他工作
使各项权利,积极履行各项义务,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
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胡平西、贝多广 、李浩
                   洪佩丽、王维安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宁波银行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