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华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谢卿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于近日
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其离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二)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谢卿担任公司研发总监职务,公司已安排相关人员接替其所负责的工作,并
已平稳交接、过渡。谢卿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生产和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根据谢卿
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协议,其离职后仍对其在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公司保密信息负
有保密义务,不会对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产生不利影响。
(三)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谢卿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07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0%。谢
卿在离职后将继续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股份减持等相
关承诺。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塑科技的研发团队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已安
排相关人员接替谢卿所负责的工作并已实现平稳交接、过渡,其离职不会对公司
整体的技术研发及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
因此,本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 玮 何 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