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通知,并于 2023 年 4 月 4 日上午 10 点至 10 点 30 分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与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 9 人(其中受托董事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长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经投
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 100%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由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永恩、
TAN TZE SHEN 等 8 人现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2022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熊琳女士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被选举为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因职务变动其不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
(2018 年修正)第八条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另外,因熊琳女士目前已
辞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陈振兴先生被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8 年修正)第八条的规定,陈振兴先生也将不符合
激励对象资格的相关条件。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
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96,700 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为 5.52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3,845,784 元。若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
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将对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回购后,
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注销该部分股份。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 100%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将按照《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10 名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96,7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
购注销程序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 73,147.1562 万股减少至 73,077.4862
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73,147.1562 万元人民币减至 73,077.4862 万元人民
币。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应相应对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进行变更(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因此,
全体董事同意修订《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涉及的第六条、第十九
条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3,147.156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3,077.4862
万元。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
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 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
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 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
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授权董 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授权董
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3,147.1562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3,077.4862 万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3,147.156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3,077.4862
万股。 万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 年 4
月)以及《公司章程》(2023 年 4 月)。
三、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 100%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