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
年的工作中,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发表客观、公正的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2022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5次董事会,
实际参加5次董事会;本人应列席2次股东大会,实际列席2次股东大会。以上会
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
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相关人员
充分沟通,积极讨论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
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
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2022年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报告期内,
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时间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下属全资公司江门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与广州
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象发行股票
金情况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本人在2022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全面了解公司的财
务状况、重要经营事项等,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对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利润分配方案进行
审核,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确认定期报告相关内容,确保
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
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对公司聘用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准、考核程序提供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就公司经营及治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了公司
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进展情况、关联
交易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
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求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建设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
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继续严格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和公平,切实维护好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积极主动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单位最新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管案例等相关文件,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谨慎、勤勉、尽职的原则,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通过与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密切沟通,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规范。
独立董事: 丁慧平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