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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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13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知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会议。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刘雪峰先生递交的《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2
年度公司经营层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摘要》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的净利润22,102.99万元,同比上升7.17%;基本每股收益4.56元。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
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度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及子
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经营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和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青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比照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交
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不会违反公开、公平、公
正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新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重新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交易,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的议案》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子
公司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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