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 关于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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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3-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
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第五次会议、2022年5月12日召
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
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7.33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2022年5月21日, 公司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年6月3日、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3%
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关于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63、2022-70)。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数31,951,8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实施情
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A股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相关规定,公司
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不超过5,715,931股。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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