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 2022 年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或“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业务》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招商港口确认 2022 年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招商港口生产经营需要,需对 2023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预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提供或接受租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
常经营交易内容。2022 年度确认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
额为人民币 9.70 亿元。2023 年度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
民币 10.10 亿元。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邓仁杰、王秀峰、严刚、张锐、刘威武、徐颂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发 实际发
生额占 生额与 披露日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同类业 预计金 期及索
类别 内容 金额
务比例 额差异 引
(%) (%)
向关联人 提 辽宁港口
租赁、劳务
供劳务及 租 集团有限
费、信息服 237,062,795 251,103,910 24.43% -5.59%
赁、接受 劳 公司及其
务收入等
务及租赁 子公司
中国外运
向关联人 提 劳务费、堆
股份有限
供劳务及 接 租赁 184,848,709 272,451,392 19.05% -32.15%
存费、
公司及子
受劳务 等
公司
向关联人 提 安通控股 2022 年
劳务费、货
供劳务及 租 股份有限 3 月 31
运代理、港 124,308,390 152,304,315 12.81% -18.38%
赁、接受 劳 公司及其 日,公告
口服务费
务 子公司 编号:
中国南山 2022-
向关联人 提 开发(集 027
租赁、劳务
供劳务及 租 团)股份
费、劳务收 156,315,242 134,236,572 16.11% 16.45%
赁、接受 劳 有限公司
入等
务及租赁 及其子公
司
提供劳务 及
接受劳务 、 其他关联 劳务、
租赁
提供租赁 及 方(注) 等
接受租赁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在较大差异事项系公司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要,属于企业正常的经营调整,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定
价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在较大差异事项系公司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要,属于企业正常的经营调整,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定
明
价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注:上述其他关联方小额合计主要包括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友联船厂
(蛇口)有限公司等向公司提供劳务、租赁服务等,或接受劳务、租赁服务等。以上单一关
联方不存在交易金额超过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 0.5%的情况,因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
在此合并列示。
(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3
合同签订金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年 2 月 28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内容 定价原则 日已发生 额
额
金额
租赁、劳
向关联人提供 辽宁港口集
务费、信
劳务及租赁、接 团 有 限 公 司 市场价格 249,831,712 16,727,283 237,062,795
息服务收
受劳务及租赁 及其子公司
入等
向 关 联 人 提 供 中 国 外 运 股 劳务费、
劳务及租赁、接 份 有 限 公 司 堆存费、 市场价格 202,397,949 21,565,613 184,848,709
受劳务 及子公司 租赁等
中国南山开
向关联人提供 租赁、劳
发(集团)股
劳务及租赁、接 务费、劳 市场价格 143,942,920 10,122,449 156,315,242
份有限公司
受劳务及租赁 务收入等
及其子公司
招商局蛇口
向 关 联 人 提 供 工 业 区 控 股 劳务费、
劳务及租赁、接 股 份 有 限 公 土地及房 市场价格 133,238,991 16,121,238 88,630,069
受劳务及租赁 司 及 其 子 公 屋租赁等
司
提供劳务及接
其 他 关 联 方 劳务、租
受劳务、提供租 市场价格 280,890,543 25,987,023 303,491,589
(注) 赁等
赁及接受租赁
注:上述其他关联方小额合计主要包括友联船厂(蛇口)有限公司、欧亚船厂企业有限
公司等向公司提供劳务、租赁服务等,或接受劳务、租赁服务等。以上单一关联方不存在交
易金额超过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 0.5%的情况,因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在此合并列
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冯波鸣,注册资本为 19,960.08 万元人民币,住所为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1 号,主营业务为国际、国内货物装卸、运输、中转、
仓储等港口业务和物流服务;为旅客提供侯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拖轮业务;
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规模为 163,534,086,609.68 元,归属于母公司
净 资 产 为 17,643,946,909.06 元 ( 未 经 审 计 )。 2022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为
公司与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
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长邓仁杰在过去 12 个月内历任辽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王秀峰同时担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刘威武同时担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原董事宋
德星在过去 12 个月内历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
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二)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冯波鸣,注册资本为 740,080.39 万元人民币,住所为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主营业务为专业物流、代理及相关业务和
电商业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规模为 77,825,770,522.45 元,归属于母公司
净资产为 34,866,026,437.02 元(经审计)。2022 年营业收入为 108,816,723,455.02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4,068,260,121.39 元(经审计)。
公司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刘
威武在过去 12 个月内历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原董事宋德星在过
去 12 个月内历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
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杨国林,注册资本为 180,000.00 万元人民币,住所为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社区赤湾六路 8 号南山开发集团赤湾总部大厦 33 楼,
一般经营项目是:土地开发,发展港口运输,相应发展工业、商业、房地产和旅
游业;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服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规模为 89,087,141,808.83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
资 产 为 17,746,806,691.20 元 ( 未 经 审 计 )。 2022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为
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王秀峰为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符合《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
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四)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许永军,注册资本为 773,909.82 万元人民币,住所为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路 1 号新时代广场,主营业务为园区开发与运营业
务、社区开发与运营业务、邮轮产业建设与运营业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886,471,376,241.70 元,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 101,711,903,531.96 元(经审计)。2022 年营业收入为人
民币 183,002,659,096.28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4,264,079,662.72 元
(经审计)。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
司的下属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情形。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
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五)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楼建强,注册资本为 4,364,286,051 元,注册地为黑
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向阳大街 2 号,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
务,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船舶管理服务,物流
配送、包装服务、咨询,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规模为 12,347,406,879.98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
资产为 8,769,975,775.42 元(未经审计)。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6,651,985,111.45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1,651,186,431.02 元(未经审计)。
公司原副总经理郑少平(2021 年 8 月 6 日离任)历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止目前,安通控股已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
存在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六)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离任未满 12 个月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
司及控股公司除外),或者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公司及控股公司除外)等情形。
其他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等类型,公司同关联方之间进行前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有国家、地方政府定
价的,适用国家、地方政府定价;没有国家、地方政府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
没有市场价的,采用成本加成法,采用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企业签署协议均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将按各项业
务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
常的市场行为,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上述关
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定价,价格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
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邓仁杰、王秀峰、严刚、张锐、刘威武、徐颂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
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该等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
(三)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符合有关法规的
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予
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 2022 年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招商港口确认 2022 年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
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022 年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吴嘉青 彭妍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
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022 年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大为 李明泽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