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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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3-01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以 2022 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结合 2023 年度业
务开展情况,对 2023 年度公司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进行预计,预
计总金额为 240,010 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133,027 万
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工作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峰先生,董事高文宝先生、叶枫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北京亦庄环境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3 年 5 月起不是本公司关联方,以上
相关数据为 2023 年 1-4 月数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湖南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亦庄环境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亦庄水务有限公司。
的说明:
 (1)公司 2022 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
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市场需求低迷,公司业务调整,对
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2)公司 2022 年度与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
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受市场需求影响,对关联方预计的产
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3)公司 2022 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
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受市场需求影响,客户需求减少,对关联方预计
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4)公司 2022 年度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
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化,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
际未达成。
 (5)公司 2022 年度与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实
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受市场需求影响,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
实际未达成。
 (6)公司 2022 年度与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
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化,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
成。
 (7)公司 2022 年度与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
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冠捷集团内部业务调整,部分交易调整至冠
捷其他子公司名下,未通过本公司的关联方进行。
 (8)公司 2022 年度与蔚来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实
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化,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
际未达成。
 (9)公司 2022 年度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销售
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受市场需求影响,客户需求减少,对
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10)公司 2022 年度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
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化,对关联方预计的产
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11)公司 2022 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项目进度调整采购需
求,对关联方的采购实际未达成。
 (12)公司 2022 年度与北京亦庄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需求调整采购计划,实际交易
未达成。
 (13)公司 2022 年度与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
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销售需求调整采购计划,
实际交易未达成。
 (14)公司 2022 年度与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
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因实际交易主体发生变更,实际交易
未达成。
 (15)公司 2022 年度与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项目进度及市场需求影响调整
采购需求,对关联方的采购实际未达成。
 (16)公司 2022 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租赁收入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
服务实际未达成。
 (17)公司 2022 年度与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租
赁收入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
务实际未达成。
 (18)公司 2022 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实际
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根据项目进度调整劳务采购进度,实际交
易未达成。
 (19)公司 2022 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接受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根据项目进度调整劳务采购
进度,实际交易未达成。
 (20)公司 2022 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实际
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
成。
 (21)公司 2022 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
服务实际未达成。
 (22)公司 2022 年度与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
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
未达成。
 (23)公司 2022 年度与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
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
务实际未达成。
 (24)公司 2022 年度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
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
未达成。
 (25)公司 2022 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收入实际
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存款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利息收入实际
未达成。
  (26)公司 2022 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支出实际
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贷款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利息支出实际
未达成。
异的说明:
  经独立董事核查,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系因客户需求变化导致,是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行为,上述差
异不构成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注册资本:313,921 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2 号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
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
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
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
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
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5,277
亿元、净资产 2,477 亿元、营业收入 1,552 亿元、利润总额 34 亿元。
此数据未经审计。
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继琮
  注册资本:2,173.91 万美元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 106 号
  经营范围:生产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
液晶显示模组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塑料加工;开发液
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
用工模具;生产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体育用品、医疗器械 I 类、汽车
配件、机器人、家用电器、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设
备维修;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批发;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检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资产 856,67 万元、净资产 33,80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39,597 万元,
净利润 2,223 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项军
  注册资本:64,276.0615 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 27 号麓谷钰园创业大楼 230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科技中介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
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文化创意
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发布;广告制作;
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
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软件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商品);办公用品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电
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纸制品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日用
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设备销售;半导
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文具用品零售;计算
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日用电器修理;家
用电器安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租
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第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
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
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本关联关系将于 2023 年 4 月底消除,除此之外
在其他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润 1,956 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北京亦庄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玉明
  注册资本:56,079.18 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18-2 号楼(北
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经营范围:环境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施
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
目);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
术检测;技术推广;技术中介服务;企业管理;投资;投资管理;销
售水处理设备、仪器仪表;代收居民水电费服务;设备安装、设备租
赁;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销售食品。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
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
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本关联关系将于 2023 年 4 月底消除,除此之外
在其他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资产 162,511 万元、净资产 82,43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32,150 万元,
净利润 4,775 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注册资本:4,378,241.8502 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民生银行大厦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
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由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万元,净利润 3,403,700 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六)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国智
  注册资本:150,460.1368 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 88 号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相关产品、配套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
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
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本关联关系将于 2023 年 4 月底消除,除此之外
在其他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资产 3,127,227.47 万元、净资产 922,265.3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套及相关企业,且与公司已具有多年的业务配套供应与采购交易关系。
与上述关联方的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业务活
动,该等交易是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
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
的业务具有独立性,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均坚持多家配套的原
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依赖影响。
厂房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
交易公平、公正。
价格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交易定价依据合
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
及关联方利益。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各关联方已形
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能为公司提供持续、稳
定的原材料;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公司可利用其销售平台,扩大销
售渠道;租赁方面与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通
过就近的房屋租赁、劳务交易可以降低关联双方的运营成本,双方交
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关联
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
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且对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于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审核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我们
认为,公司以 2022 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对 2023 年度全年累计
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与安排。该议案涉及
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 2023 年度日常经营过程中将发生的交易,交易安
排合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企业持续发展;交易遵
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同意《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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