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3-022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800 万股(含)-1,200 万股(含),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1.71%,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
购的数量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含),据此测算,本次
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00 万元(含)-14,4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所需
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关于回购事
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2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易日内披露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度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 3,26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71%,最高成交价为
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
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量为 11,416,142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854,035 股)。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