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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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3-020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履行的决策程序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以下简
称“《2021 年激励计划》
             ”)中:1 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其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3,334 股;2 名激励对象工作调整,回购
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6,668 股;50 名激励对象因事业
部经营目标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约束,回购注销其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31,652 股;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约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833,333 股。
                              (以下简
称“《2022 年激励计划》
             ”)中:2 名激励对象工作调整,回购注销
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6,668 股;57 名激励对象因事业部经
营目标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约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404,970 股;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
应的解除限售比例约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实施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的利润分
配方案,根据《2021 年激励计划》规定,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调整为 6.59 元/股。因此《2021 年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
股票按照 6.59 元/股回购。
格 4.94 元/股回购。
   根据规定,公司向回购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回购价款及
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3,926,734   -2,104,958   351,821,776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9,686,631                189,686,631
   总计           543,613,365   -2,104,958   541,508,407
   说明:公司第十一届第一次董事会、第十一届第二次董事会、第十
一届第五次董事会、第十一届第七次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十次董事会、
第十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2,566,672 股。因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暂未实施注
销,变动前股本为 2022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临 2022-097)中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
  本次将与之前暂未实施注销的 2,566,672 股限制性股票统一
办理注销。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系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实施,
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公司管理团
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上述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
合规,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
定性。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
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
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
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
                         《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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