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
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注销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0万份股票期
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执行。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独立意
见
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3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
相关规定。
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或安排。
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员工利益和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结
合在一起,从而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以 2023 年 4 月 3 日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
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90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未授
予的 265 万份股票期权作废。
独立董事:刘晓海 孙传旺 吴文华 叶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