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作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江股份”或“公
司”)2013 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认真、
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4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68,843,77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33 元,募集资金总额 779,999,993.41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7,36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752,639,993.41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验[2014]02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
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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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2023年拟投入金额
(调整后) 额(调整后)
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
(调整后)
茶马古道奔子栏精品酒店项目 4,653.90 4,243.47 4,729.23 0.00
玉龙雪山游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10,845.50 8,200.00 10,849.11 0.00
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 12,197.92 12,197.92 12,197.92 0.00
合 计 78,296.07 73,325.51 72,785.44 5,194.91
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资资金专户余额 19,406.38 万元
(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11,050.03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项目的
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2023 年度
拟投入香巴拉月光城项目工程尾款不超过 5,194.91 万元,奔子栏精品酒店
项目已投入运营无需投入,游客服务中心已完工无需投入,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合计不超 5,194.91 万元,预计存在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
闲置的情况。
三、丽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14,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
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
下:
(1)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
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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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2 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募集资金单日平均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于质押。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流动性好、低风险
的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协议》,分别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购买“农业银行
‘汇利丰’2022 年第 5265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 2022 年
利丰’2022 年第 5266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存款到期日为
四、丽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和可能
存在的风险
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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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
措施: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合的方式,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
监督与检查;
五、丽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丽江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管理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
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管理。
监事会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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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来不会存在质押等情形。同
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定。
六、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丽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
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本次丽江股份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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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徐 氢 庞海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