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于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平、公正、
实事求是的原则,审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
告》和《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对公司 2022 年度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出具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相关规定,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