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3-029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
保,承担的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3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
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郑州宇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集团”
)提供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 2 亿
元的担保。
?因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宇通集团(含控股子公司)共同
出资设立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发生相关业务,需要其
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若一位股东提
供担保,则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
责任等相关担保的余额为 0.49 亿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 1.8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子公司接受宇通集团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0.81 亿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9%。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
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 2 亿元的授信担保,敬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就相关业务事项提供担保,
同时接受控股股东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集团”
)
及其关联方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
(一)回购责任情况概述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拟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融资机构合作,为信誉良好的客户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按揭贷款、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融资购车
方式,同时根据行业惯例和融资机构要求,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
相关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承担回购责任等
相关担保的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与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一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通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融资机构等的审核,符合开展
业务条件的客户。
(三)担保与反担保的安排
因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需要其股东承担回购责任的,由各
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承担回购责任;若一位股东承担回购责任,则其
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
(四)目前承担回购责任的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
等相关担保的余额为0.49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二、提供和接受授信相关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降低
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
司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授信担保,拟为资产负债率70%
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的授信担保。同时基
于部分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宇通集团提供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
的担保。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三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旭东
经营范围:汽车(不含小轿车)、工程、道路、建筑、起重、
水利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维修、租赁和技
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建材、化工原
料(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批发兼零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管理
及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有限”
)持股70%,郭旭东持股3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宇
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4.99 亿元,负债总额 2.26 亿元,
净资产 2.73 亿元;
净利润 0.10
亿元。
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九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戴领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专用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专用设备修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工有限持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郑
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4.42 亿元,负债总额 3.37 亿
元,净资产 1.05 亿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92 亿元,净利
润 0.51 亿元。
股子公司。
(三)担保与反担保的安排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优先向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融资,在不满
足金融机构信用融资要求时,接受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供应商
账期授信、融资类保函、非融资类保函、信用证业务、借款等各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所需的各种形式的担保。
因合资公司发生授信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
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若一位股东提供担保,则其他股东按其出
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
(四)担保费用
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开展相关业务发生的实
际担保额度作为担保余额,由被担保公司每年度按当年平均担保
余额的1.5%向提供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未开展相关业务则不计
费。
(五)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余额为0.43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5%;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宇通集团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81亿元,占公
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9%。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是行业
内较成熟的融资销售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拉动销售收
入的增长,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提供担保过程中,客户通常有一
定比例的首付和资产抵押,且经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融资
机构等的资质审查满足信用条件,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根据金融机
构要求接受控股股东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
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上述事项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双方不会构成利益侵
害或利益输送。
因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
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若一位股东提供担保,则其他股东按其出
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整
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担保,是行业内较成
熟的融资销售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
长,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以及根据金
融机构要求接受控股股东的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的资金使用效率以及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担保费率参照市场价
格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因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需要其股
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上述担保事项表决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程序合法,同意上述事项。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