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3-030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
执行,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概述
随着公司新能源整车集成技术日渐成熟,安全可靠性得到稳
步提升;此外,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等)关键零部件技术快速发
展,供应商综合实力逐步增强,新能源电池在质保期内的售后得到
有效保障;为了持续保持产品竞争力,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经
营成果,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公司根据新能源产品历史售后
费用及未来预测分析,对部分新能源产品售后服务费用计提比例
进行调整。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估计变更的议案》
。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能源环卫产品售后服务费用计提比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新能源环卫产品执行的售后服务
费用计提比例为:在过去3年全部环卫产品实际发生平均售后费用
率的基础上,新能源产品加计3%的专项计提。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后,公司新能源环卫产品执行的售后服务费用计提比
例为:在过去3年全部环卫产品实际发生平均售后费用率的基础上,
新能源产品加计2%的专项计提。
(二)新能源矿用装备产品售后服务费用计提比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新能源矿用装备产品执行的售后
服务费用计提比例为5%。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后,公司新能源矿用装备产品执行的售后服务费用计
提比例为4%。
结合公司以往销售新能源产品的实际售后服务费用情况分析,
前述两类产品调整后的计提比例可以覆盖售后服务所需费用。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对以前年度
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后,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
响,具体金额将取决于2023年度公司新能源产品销售情况。会计估
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情
况为:2020年增加645.30万元、2021年增加910.87万元、2022年增
加1,719.63万元。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
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计估计变更审
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16-00016号)
,认为:
“基于本报告所述工作,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
信,贵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是不公允的。”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