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景业智能
股票代码:688290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日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议案十四: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摊薄即期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3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特制定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
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
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提前在公司股
东大会签到处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
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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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
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
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
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
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
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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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0 日 13 点 3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857 号悦江商业中心 35 层公
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来建良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加人员签到,股东资格审查;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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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议案》
√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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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
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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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报告己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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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了总结,
并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报告己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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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对 2022 年度各项经营指标、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原因进行了分析
并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本议案己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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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2,162.44 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 22,465.32 万元。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同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
务需求,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240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120 万元(含
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3.87%。
日,公司总股本 8,240 万股,合计转增 1,648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己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
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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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了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
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
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中,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薪酬,按其
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如同时担任一个以上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仅就其中薪酬较高的职务领取薪酬。
序号 姓名
(人民币万元)
绩效奖金依据公司目标完成情况、分管部门目标完成情况来分配核算,占
年薪收入的 30%-50%。
本议案己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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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独立董事为公司健康、有序发展所作出的努力与贡献,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拟定独立董事报酬为每年 7 万元(税前)。
本议案己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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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了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领取薪酬外,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
效领取薪酬福利。
本议案己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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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
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董事会拟向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聘
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己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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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与上海中核浦
原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及各
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预计 2023 年度与中核集团各下属子
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合计金额为 30,000 万元,具体如下:
本次预计金 上年实际发生 占同类业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额(万元) 金额(万元) 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商 中核集团下
品、接受劳务 属单位
向关联人出售商 中核集团下
品、提供劳务 属单位
本议案己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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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己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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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条件。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
定。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
在股东大会授权后,在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本次
发行对象应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
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
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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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
授权后,在有效期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
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
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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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
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
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
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
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
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
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
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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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
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
相关的其他事宜。
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己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
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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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针对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杭
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
本议案己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四: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地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
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也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己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
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15)。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五: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
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己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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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楼翔先生、伊国栋先生、杨将新先生对 2022 年各项
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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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严格遵守《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原则,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的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有序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的整合提升,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持续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稳步发展。
现就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深耕核工业,布局核工业全产业链”战略的前瞻性布局以及积累多年的核
心竞争优势,公司产品持续保持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同
时,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全力以赴完成全年项目交付任
务,公司主营业务实现较快增长。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46,349.15 万元,同比增长 32.92%;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162.44 万元,同比增长 59.2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921.42 万元,同比增长 48.99%。截止报
告期末,公司主营业务结构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二、公司 2022 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情况
议形式,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主要审议事项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听取《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听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记的议案》
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的议案》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均以现场或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在会议上,
与会董事均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作出了有效的表决。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
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及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
职责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专业性的事项进行研究,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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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情况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
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利用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
流,及时查看和回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
性互动关系。
三、董事会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及各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且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预案》,具体内容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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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积极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建立起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四、2023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布局、五个方面升级的“135”战略部署。坚持为客户创造满意价值;聚焦主赛
道,深耕核工业,布局核能全产业链,围绕智能技术实现第二增长曲线;坚持
一群靠谱的人准时交付高品质可靠产品,一切为了项目成功,质量就是生命
线,节点就是军令状,形成由为人、质量、节点、服务等构成的口碑品牌,打
造正向飞轮。同时,在公司战略定位、人才与技术发展、营销模式与体系、管
理与运营体系、平台与资源整合能力等各方面进行全面升级。
公司董事会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根据董事会工作职责,抓好重大事项决策与落实,对股东会负责
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好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和投资方案,制订好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做好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决定以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等。
(二)积极、有序地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董事会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募集资金
的使用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研发实力,巩固现有优势业务,培育与发展
新业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2023 年,公司将按照既定计
划,结合市场情况,有序地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三)加强信息披露,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
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性,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保持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
良性互动。
(四)继续做好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实现健康发展
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将加大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力度,力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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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化覆盖,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加大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指导,全面开展经营管理各项工作的内部审计,为
公司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五)加强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监事、高管培训工作,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能够
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谨记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
不断提升董事、监事、高管的履职能力,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展机遇,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结构,不断加强和规范公司治理,提升
管理和运营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降低经营风险,实现公司健康、快速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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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证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积极维
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就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主要审议事项
案》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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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监督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规范,会议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
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 2022 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并得到有效的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公司未发生达到
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
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均不存
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3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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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握、主动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维
护股东的权益。
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
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
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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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总收入 463,491,479.40 348,712,106.91 32.92
营业利润 136,701,628.17 86,501,966.55 58.03
利润总额 136,703,825.38 86,677,523.79 57.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正常性损益的净 99,214,162.31 66,589,908.28 48.99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资产总额 1,384,160,609.20 693,809,170.86 99.50
负债总额 328,009,337.02 384,902,033.63 -1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总股本(股) 82,400,000.00 61,800,000.00 33.33
主要变动说明:
业务规模扩大,在手订单按计划顺利完成验收。
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9.20%、48.99%,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增长、
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所致。
期增长99.50%,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于科创板上市,获得IPO融资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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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1 1.24 29.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1 1.24 29.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资产负债率 23.70 55.48 降低 31.78 个百分点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55 2.83 /
存货周转率(次/年) 2.06 1.79 /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2022 年末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货币资金 486,934,018.45 210,576,693.08 131.2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3,262,627.77 40,000,000.00 633.16
应收票据 32,219,711.60 35,280,003.70 -8.67
应收账款 215,377,910.85 148,741,579.22 44.80
应收款项融资 6,420,000.00 - 不适用
预付款项 8,457,330.35 5,000,945.87 69.11
其他应收款 3,155,890.43 3,731,580.36 -15.43
存货 87,596,426.76 148,223,143.02 -40.90
合同资产 19,163,894.42 28,144,893.12 -31.91
其他流动资产 2,220,875.70 862,284.54 157.56
流动资产合计 1,154,808,686.33 620,561,122.91 86.09
固定资产 48,471,015.38 52,127,883.39 -7.02
在建工程 106,016,442.38 701,320.76 15016.68
使用权资产 4,976,663.82 7,360,546.75 -32.39
无形资产 35,556,176.92 926,883.53 3736.10
长期待摊费用 568,156.41 1,010,039.11 -43.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97,847.07 3,238,327.07 32.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465,620.89 7,883,047.34 2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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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合计 229,351,922.87 73,248,047.95 213.12
资产总计 1,384,160,609.20 693,809,170.86 99.50
(二)2022 年末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应付票据 7,015,154.87 30,699,591.38 -77.15
应付账款 120,985,766.73 141,140,684.49 -14.28
合同负债 117,488,340.88 156,964,583.33 -25.15
应付职工薪酬 18,978,604.35 12,745,088.01 48.91
应交税费 42,520,826.74 23,543,971.48 80.60
其他应付款 1,382,642.21 923,646.75 49.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其他流动负债 13,560,460.37 4,564,226.26 197.10
流动负债合计 326,067,224.81 376,229,860.05 -13.33
递延收益 1,050,000.00 6,706,250.00 -84.3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42,112.21 8,672,173.58 -77.61
负债合计 328,009,337.02 384,902,033.63 -14.78
(三)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股本/实收资本 82,400,000.00 61,800,000.00 33.33
资本公积 724,774,729.06 119,754,983.53 505.21
盈余公积 24,323,302.37 12,796,048.95 90.08
未分配利润 224,653,240.75 114,556,104.75 96.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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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年增减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1,862,954.16 392,917,468.13 -2.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9,415,872.54 304,898,631.77 8.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447,081.62 88,018,836.36 -40.4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7,896,227.94 229,438,413.41 374.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69,844,977.53 208,439,459.44 749.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1,948,749.59 20,998,953.97 不适用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2,632,347.00 1,935,000.00 33110.9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063,047.95 25,153,471.21 27.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0,569,299.05 -23,218,471.21 不适用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749,061.09 85,804,940.64 不适用
主要变动说明:
款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程及购买土地所有权支付的现金增加。
到的现金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