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股份: 关于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部分区域调整计租方式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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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3-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部分区域调整计租方式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和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
项目开设购物中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与深圳市中
航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城商业”)、深圳市中航华城商业发展
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房产租赁合同》,租赁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
用于经营购物中心。为了更好地整合公司业务资源,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将上述《房产租赁合同》的权利
义务转让给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君尚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君尚百
货”)。具体内容详见 2019-066、2019-069、2022-020、2022-024、2022-025 号
公告。
      现根据中航城项目的经营规划和持续增长需要,经君尚百货与中航城商业
友好协商,拟针对向中航城商业租赁的区域调整计租方式并签署《补充协
议》。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拟由原“固定租金”的
计租方式调整为“固定租金+浮动租金”。调整后,预计该期间内交易总金额中
的固定租金不超过 7.1 亿元,较原计租方式下租金总额减少 2.3 亿元;浮动租
金以中航城项目整体租赁商户合同年收入为基础,超过 2.2 亿元的部分的 50%
再乘以 58.19%。
   中航城商业由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部分区域调整计租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
书林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
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二)财务状况
   经审计,中航城商业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084.41 万元、净利润
元。2022 年 1-9 月,中航城商业实现营业收入 22,504.50 万元、净利润-458.73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中航城商业净资产为 54,349.77 万元。(2022 年
数据未经审计)
  中航城商业依法存续、合法经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关系
  中航城商业是中航国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航城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中航中心,其中,君尚百货向中航城商
业租赁的部分包括地下 1 层的部分区域、地上 1 层至地上 6 层的全部区域及其租
赁配套范围,商业面积 56,347.93 ㎡。该项目属于已开业在营门店。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遵循市场化的原则,结合中航城项目经营现状,由双方
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中航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君尚百货有限公司
    超过 7.1 亿元,浮动租金以中航城项目整体租赁商户合同年收入为基
      础,超过 2.2 亿元的部分的 50%再乘以 58.19%。
  六、关联交易目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计租方式属于公司正常商业行为,有利于中航城项目整体价值提升,
实现成本优化,可以释放更多的财务空间来加大资源的投入,将中航城项目打造
成深圳乃至大湾区具有影响力的中高档购物中心。
  该交易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不构成重
大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交
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中航
城项目整体价值的提升,实现成本优化,属于公司正常商业行为。该事项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及长期发展,定价公允、合理,符
合公司根本利益,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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