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临平区星桥街道博旺街 56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79.59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周俊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事朱智毅因公务出差未出席;
朱智毅因公务出差未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34,8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34,8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资孙公司提供 ,000
担保的议案
发行募投项目 ,000
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赵琰、鲍抒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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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