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2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集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已 累 计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为 26,125,467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2,263,973,358 股)的比例为 1.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70 元/股、最低
价为 16.7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7,769.0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告)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的公告》(临 2022-135)。
(二)2023 年 3 月 1 日收盘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到公司总股
本的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临 2023-008)。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截至
上月末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08 元/股、最低价
为 16.7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7,737.3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6,125,467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70 元/股、最低价为 16.71 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7,769.0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