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 奥精医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3-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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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四月
                         目 录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
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企业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4 点正式开始,会议开始后,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
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权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每次不超过 5 分钟,次数不超过 2 次。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
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股东请在各项表决事项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
中任选一项用“√”表示,并在表决票上签字。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参照本公司
发布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3-013)。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
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十一、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
调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
承担。
  十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3)。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4 月 10 日
                 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资格审查及会议签到
   审查确认参会人员的身份,完成会议签到程序并向参会人员发放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致辞并宣布会议开始
(三)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宣读并审议各项会议议案
(五)现场与会股东临时发言或提问
  由各位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就相关事项进行临时发言或提问,如无发言或
提问,则可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六)投票表决等事宜
(七)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合并网络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九)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并安排参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奥精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
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现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
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 。 具 体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现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
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离职员工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
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
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
协议书》等相关文件;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
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代表公司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
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
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则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理。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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