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利柏
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利柏特2022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柏特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6号)核准,由主
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
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112,268,88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84元,共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54,338.14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531.98万元(不含
税)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账号为:518376406289)人民
币43,519.4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账号为:633181917)
人民币7,286.76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
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86.76万元(不含税)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519.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7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1]62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投入募投项目31,966.81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2,427.8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新城支行、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江苏利柏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
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张家港支 633181917 21,054,181.43 -
专户
司 行
上海利柏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
工程技术有 公司莘庄工业区支 03004623184 353,007.52 -
专户
限公司 行
湛江利柏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
模块制造有 有限公司上海松江 36950180800197986 22,936.32 -
专户
限公司 新城支行
江苏利柏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
股份有限公 公司张家港保税区 518376406289 0.00 [注 1]
专户
司 支行
湛江利柏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
模块制造有 121944924510656 2,848,104.96 [注 2]
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专户
限公司
合 计 - - - 24,278,230.23
注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账户(账号:518376406289)已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注销。
注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账户(账号:121944924510656)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开立。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
期归还,具体情况如下:
收益
产品名 金额 理财起始 理财到期 是否赎
序号 受托人 (万
称 (万元) 日 日 回
元)
民生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
单
港支行
民生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
单
港支行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将该项
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全部资金投向“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利柏特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
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利柏特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519.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434.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503.4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401.63[注 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5.46%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投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项目(含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入金额与承诺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是否发生重
项目 部分变 总额 投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1) (2) (4)=(2)/(1) 大变化
更) (3)=(2)-(1)
模块制造
及管道预 否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1,948.08 16,047.47 47.47[注 2] 100.30 2022 年 9 月 [注 3] 不适用 否
制件项目
模块制造
及管道预
是 - 7,503.40 7,503.40 7,302.94 7,302.94 -200.46 97.33 2023 年 7 月 - 不适用 否
制件二期
项目
佘山基地
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4,726.31 20,043.21 43.21[注 4] 100.22 2022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项目
补充流动
否 5,000.00 5,000.00 5,000.00 457.49 2,992.01 -2,007.99 59.84 - - 不适用 否
资金
专用模块
是 7,519.40 16.00 16.00 - 16.00 - 100.00 已变更 - 不适用 否
生产线技
改项目
合计 - 48,519.40 48,519.40 48,519.40 14,434.82 46,401.63 -2,117.7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 23,712.11 万元。
注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项目所致。
注 3: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项目目前正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实现效益。
注 4: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佘山基地项目所致。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计划 实际累计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 本年度实际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累计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入募集资金总额 投入金额 (3)=(2)/(1)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2)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模块制造及管道 专用模块生产
预制件二期项目 线技改项目
合计 - 7,503.40 7,503.40 7,302.94 7,302.94 - - - - -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
变更,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资金投向“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将“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的全部资金转入“模块制造
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