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5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
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
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会〔2021〕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
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其中“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
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
其他相关规定。
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
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
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
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山外山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