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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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大北农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
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
观、独立的判断,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做
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查阅相
关附件资料,认为本次为参股公司辽宁大北农畜牧有限公司、黑龙江大北农食品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肃宁县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
公司、葫芦岛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宾县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哈尔滨
绿色巨农牧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天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
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提升其资金周转效率,提高经营和盈利能力。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担
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回避表决,此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
并同意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查阅相关资
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2023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遵循客
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
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履行了回避表
决义务。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以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
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
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符合公司
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王立彦、谯仕彦、李    轩、臧日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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