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王道斌)
各位股东:
经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我本人当选为云南
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履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
下简称“《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之相关规定及要求,
保持独立董事独立性,认真履行职务,参加有关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就 2022 年度本人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表决 3 次,共审议 20 项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亲自出席了履职后
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对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
审阅,并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以全面了解和掌握详细
信息。参会时积极参与审议各项议案,根据《规则》之规定,发挥专业经验和优
势,积极参与讨论,对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职期内,
本人认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因此本人对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并对相关事项基于客
观和专业立场发表了看法和建议。
二、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立、客观的立场履行职责,针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结
合自身的有色金属行业背景及履职经验重点关注以下事项:套期保值计划及风险
控制;参与竞拍华联锌铟 8.37%股份;注销回购股份;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真实
性及准确性;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可能造成公司重大影响的事项;可能损
害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事项等,并根据具体的业务工作及公司
实际给予充分的支持和指导。自 2022 年 6 月 6 日履职以来,共发表事前认可书
面意见 1 项,发表独立意见 9 项,上述意见锡业股份均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充分发挥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
(一)提名委员会
经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
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本人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
人及委员,并根据《公司章程》《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之规定,切实履行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职责。2022 年履职以来,参加提
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选举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选
聘公司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共 4 项议案。本人对拟聘任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知识等相关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核实,建议提请
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绩效薪酬委员会
经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本人当选
为锡业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绩效薪酬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云南锡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绩效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之规定,切实履行绩效薪酬委员会
职责。2022 年履职以来参加绩效薪酬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了修订绩效薪酬委
员会工作细则和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绩效薪酬委员会召集人共 2 项议案,进一步建
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
障了绩效薪酬委员会正常有序运行。
(三)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经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本人当选
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战
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之规定,切实履行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职责。2022 年
履职以来参加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
作细则和参与竞拍华联锌铟公司 8.37%股份,共 2 项议案,本人认为修订工作细
则为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参与竞拍华联锌铟公司
升锡业股份归母净利润,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
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四、多途径了解掌握公司经营情况
会会议等形式,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深入了解议案情况,着重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业务发展及合规运行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畅
通的沟通渠道,必要时与管理层进行会前沟通达成共识;从自身有色金属专业背
景出发,密切关注套期保值计划及风险控制,督促公司结合生产实际调整套期保
值策略及建立仓位监控制度。
履职以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监管要求,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一是公司证券部定期向本人呈送公司定期报告。二是公
司根据本人要求提供充分的材料,汇报公司运营情况,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发表独立意见前,公司能够提供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专业意
见,为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提供了支撑依据。三是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在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以线上方式向本人及其他
独立董事进行汇报,解答本人有关疑问,使本人于决策前深入了解重大事项背景
及进展,同时在此期间加深本人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生产经营状况的掌握与了解。
此外,针对监管动态、行业信息等内容,公司及时向本人推送分享,使本人能够
多途径掌握相关信息,为本人履职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五、履行年度报告监督审核职责
经 2023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本人当选
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过程中履
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
听取管理层关于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进行事前沟通,听取并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提示年
报审计重点事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
年报前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事中沟通,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
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在年度报告审议中,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证券投资进行专项说明,
并对利润分配预案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情况,
凭借专业优势,对公司套期保值计划及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公司
董事会决议执行、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及监督,杜绝违规对外
担保、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发生,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以投资者为导向,对公
司公告内容提出专业意见,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完整性。2022 年履职以来,本
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各项信息披露工
作,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不断提高个人履职能力,履职以来,本人积极学习监管新动态、新规定,
并在工作积极落实。同时自行了解掌握行业相关动态,进一步加深对独立董事履
职所需法律、财务及管理等多方面专业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认真学习公司董事会呈报的市场警示案例,
汲取典型监管案例教训,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及时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特别是衍生品交易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基于本人相关专业知识及多年有色金属行业的研究经验,从锡行业基本面展
开分析,立足锡业股份实际情况,从资源开发与拓展、人才培养等方面思考锡业
股份的可持续发展,对公司后续的发展发现提出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于锡
业股份以深加工板块为标的与控股股东开展合作项目,从市场认可度、公司本身
实际等多维度分析思考,提供相关建议供公司思考。
七、总体评价及展望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决策前了解掌握相关资料,凭借自己在有色金属行业的
深入研究,为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事项提出了独立、客观的合理化建议,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更多的参考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履职独立性未受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与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在此,本人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及管
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全力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履职,同时密切
关注有色金属行情及公司经营状况,立足于自身任职经历及专业优势,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同时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更多前往公司进行现
场调研及交流,为锡业股份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