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3-015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5 元(含税)
●本次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已回购
的股份为分配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627,336,531.7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69,111,152 股,扣除回购股份 9,997,714 股,共计
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9,997,714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
分配。前述现金股利对应的现金分红的比例(按合并报表口径)为 30.8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应视同现
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2 年度回购股份支付的
总金额为 36,477,557.24 元(不含交易费用)。据此,公司 2022 年度全年现金
分红的比例(包括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按合并报表口径)为 44.4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给予股东合
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
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
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杭萧钢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
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