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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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3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周仲华、付春香以通讯方式参会),参与表决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周仲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
总收入 208,425.04 万元,同比增长 3.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
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
披 露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 披露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0369 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 披露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
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
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4,053,795.01 元及 2022 年派发 2021 年度现
金股利 163,693,947.60 元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遵循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
虑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盈利水平及财务状况后,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68,018,786 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140,405,635.8 元(含
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规定,在本公司利润分配预
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
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做相应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
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
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与
使用募集资金。该专项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 披露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董事会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
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
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
根本利益;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
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 披露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情况。2022 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
金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 披露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
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限为
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 披露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
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参与资产池业务的公司为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
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此次资产池业
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广大股东
的根本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总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
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
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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