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3 证券简称:立高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23179 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7 人。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47.00 万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三)行权价格:107.70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锁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对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行权模式:自主行权模式。
(五)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尚需经公司按规定向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之后方
可自主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
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
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关
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7 月 31 日至 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无反馈记录。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
《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
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登记人数为 9 人,授予登记数量为 850.00 万份。
(七)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八)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
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监事会
无法形成决议,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对
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已
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完成股票期权登记,截至目前,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已进入
第一个行权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以下行权条件方可办理行权: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公司/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任意情形,满足条件。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定为不适当人选;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
行权安
考核年度 触发值
排 目标值(Am)
(An)
以 2020 年营
业收入为基
不低于考核
第一个 准,考核年度
行权期 营业收入增
的 80.00%
长率达到
公司层面可行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2,816,982,964.66 元,2021 年较 2020 年营业
权比例(X)
A≥Am X=100% 收入增长率为 55.66%,满足业绩考核目标。
考核年度营业收
An≤A<Am X=A/Am×100%
入(A)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
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各行权期内,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所有
激励对象对应当期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
公司注销。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9 人: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有关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
制度组织实施,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完成 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情况确定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是否达到可行权条件以及 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其
具体的可行权数量: 余 7 人均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且个人绩效考
个人绩效考核完成度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核结果均为 100%以上(含),该部分激励
(C) (S)
C≥100% S=100% 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可予以全部
C<80% S=0%
各行权期内,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激励对
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
可行权比例。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当期未能行权的
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资格
的 7 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47.00 万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三、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
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
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由 850.00 万份调整为 735.00 万份。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
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结合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激励计
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08.20 元/股调整为 107.70 元/股。同时,鉴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进
行了调整。因此,同步调整本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期间的规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期权简称:立高 JLC1。
(三)期权代码:036468。
(四)行权价格:107.70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对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行权模式:自主行权模式。
(六)行权期限:公司按规定向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之后确定,届时将另
行公告。
(七)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注: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拟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若相关规定正式实施的,则本激励计划同步适
用变化后的规定。
(八)可行权数量:147.00 万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7%,具体情况
如下:
占公司总
序 获授数量 本次可行权
姓名 职务 股本的比
号 (万份) 数量(万份)
例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共计 4 人)
合计 735.00 147.00 0.87%
注 1: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已离职或已退休人员。
注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尚需经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后方可自主行权。
注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
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假设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47.00 万份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增加
万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
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选择自主
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等有关规定,所述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共计 115.00 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相关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规定,且在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47.00 万份,涉及激励对
象共计 7 人,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价格为 107.70 元/股。
十、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招建章与激励对象彭裕辉有关联关系,监事宁晓妮与激励对象宁宗峰有
关联关系,回避本事项的表决。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以上,
监事会无法对本事项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
关规定。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
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
条件成就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十三、备查文件
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