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水力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北
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
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