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11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
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晶晶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
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
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
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关联董事张凯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关联董事张凯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
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
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
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
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张凯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