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芯原股份
股票代码:68852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共青城原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共青城原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
日期:2023 年 3 月 31 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和
表决权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或
表决权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共青城原厚 指 共青城原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共青城原德 指 共青城原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芯原股份 指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共青城原厚、共青城原德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因本报告书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披露事项导致的权益变动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共青城原厚
企业名称 共青城原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8CJCY1W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及通讯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出资额 1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原和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石雯丽)
主要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合伙期限 2019年1月30日至2039年1月29日
成立日期 2019年1月30日
(二) 共青城原德
企业名称 共青城原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8CJAQ3H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及通讯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出资额 1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原和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石雯丽)
主要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合伙期限 2019年1月30日至2039年1月29日
成立日期 2019年1月30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人 家或地区居留权
共青城原厚 石雯丽 执行事务合伙 女 中国 中国 无
人委派代表
执行事务合伙
共青城原德 石雯丽 女 中国 中国 无
人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或表决权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共青城原厚和共青城原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共青城原和投资有限公司,
因此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因芯原股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行权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项下股票归属的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5.0247%被动稀释而
下降至4.8701%(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主动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权益发
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24,279,101 股股份,占当时芯原股份总股本的 5.0247%。信
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由于: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2020 年 10 月 21 日、2021 年 1 月 15 日、2021 年
个行权期六次行权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483,192,883 股变更至 490,785,01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
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五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在此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持股比例由 5.0247%被动稀释至 4.9470%。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2022 年 1 月 6 日、2022 年 7 月 25 日完成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三次行权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www.sse.com.cn)披露的《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
释至 4.8778%。
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497,750,682 股变更至 498,536,470 股,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首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均没有变化,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公司的持股比例由 5.0247%被
动稀释而下降至 4.8701%(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主动减持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请见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注 1) 本次权益变动后(注 2)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共青城原厚 12,638,691 2.6157 12,638,691 2.5352
共青城原德 11,640,410 2.4091 11,640,410 2.3349
合计 24,279,101 5.0247 24,279,101 4.8701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指芯原股份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后各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当时芯原股份总股本483,192,883股为基数计算。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指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芯原股
份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按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芯原股份总股本498,536,470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对外质押、冻结
等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
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共青城原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石雯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共青城原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石雯丽
日期:2023 年 3 月 31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芯原股份,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中国上海
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芯原股份 股票代码 688521
共青城原厚投资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
中国江西省九江市
共青城原德投资合伙企业 务人注册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有限合伙)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拥有权益或表决权的股 □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其他√: 动人
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权益变动方式
其他√:
(可多选)
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
股票归属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信息披露义务
人未主动减持股份。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数量:共青城原厚12,638,691股;共青城原德11,640,410股;合
前拥有权益或表决权
计24,279,101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
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合计5.0247%(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总股
本483,192,883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共青城原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原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共青城原厚12,638,691股;共青城原德11,640,410股;合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计24,279,101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 股 比 例 : 4.8701% ( 以 公 司 截 至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的 总 股 本
益或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0股*,变动比例:0.1546%
*持股变动数量为0系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行权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股票归属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比例被动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主动减持股份)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
益或表决权的股份变 方式: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激
动的时间及方式 励计划项下股票归属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不适用√*
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被动稀释所致,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 是□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